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安徽合肥召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在12个城市启动试点工作。
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据介绍,合并实施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而是在保留各自制度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新的发展理念,通过制度政策衔接、整合资源,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更具协调、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参保扩面机制、待遇保障机制、基金管理机制、医疗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统一经办管理机制。
着眼于两个险种的一体化运行管理探索,在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是第一次。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做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可以让更多职业妇女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解决部分育龄妇女“不敢生”问题,有利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和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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