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志兵)为贯彻落实大悟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投身到大悟县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的行动中,大悟县质监局根据部门职能和县环委会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自8月19日以来,组织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开展燃煤小锅炉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治理工作,迅速成立大悟县质监局治理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时间进度。二是堵住燃煤小锅炉进入通道,书面请示孝感市质监局支持《大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规划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通告》(悟政发[2016]24号)的执行,停止受理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有关审批、审查业务,防止新的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进入大悟县辖区投入使用。三是疏通燃煤小锅炉退出渠道,对主动淘汰燃煤小锅炉的企业,简化办理锅炉注销程序;对实施煤改气和新装燃气锅炉的企业,承诺积极提供帮扶,利用质监系统优势,联系、协调上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搞好锅炉检验服务工作,以及为企业后续的办理锅炉使用登记、锅炉附属仪器计量检定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四是强化督办检查,对列入治理清单的16家企业逐家走访调查燃煤小锅炉使用情况,向企业传达县政府对治理燃煤小锅炉的决心和决定,并发放督办通知,敦促加快淘汰改造锅炉进度,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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