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乡传达贯彻市委《关于改进作风抓好落实的有关规定》

6月15日晚,东新乡利用周四学习日时间传达贯彻县委转发市委《关于改进作风抓好落实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悟发【2017】6号),要求全体机关干部率先遵守执行。

文件由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姚峰领学,并作相关解读,对规定中涉及乡镇机关和干部的条款必须无条件落实,任何人都不能违反,一旦触碰,将严肃追责问责。姚峰说,文件中对干部直接相关的是饮酒问题,现在文件规定“严禁同城吃请,严禁在机关食堂因私宴请。到县(市、区)调研,工作餐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严禁提供烟酒。除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外,工作日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希望大家从今天开始周一至周五中餐晚餐都不能饮酒。

乡党委副书记胡贤栋强调指出,规定出台以后,希望大家严格遵守,班子率先垂范,机关干部驻村同志下乡也不要饮酒,并且叮嘱村级也不要饮酒,一旦有人违规,各级纪委必定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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