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率先推行“廉政食堂”制度 ——公务接待等一律吃“自助餐”

 8月23日中午,刘集镇政府食堂迎来了一批客人,50余名人大代表开完镇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会后步入食堂用“自助餐”,率先推行“廉政食堂”制度。镇政府负责人介绍:“照以往惯例,这么多人在餐馆进餐,没有2—3千元拿不下来。如今实行‘食堂自助餐’,每人每份约18元标准,一餐总成本算下来不到1000元。”

今年7份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到大悟调研提出相关要求以来,刘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公务接待费逐年上升、公务接待加重基层财政负担等难题,迅速召开班子成员会研讨推行“廉政食堂”制度,破解上述难题,会议一致通过,并要求政府食堂积极筹备,按照相关规定,时间节点内全面推行食堂“自助餐”接待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凡是到乡镇调研、检查工作,需用餐的一律在当地食堂用餐,实行分餐式自助餐制,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

为了使“廉政食堂”制度健康持续执行下去,刘集镇多项举措,严格落实“廉政食堂”制度。一是规范“廉政食堂”建设。将食堂建设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日清月结季公开制度,加强教育、监督,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二是领导带头吃自助餐。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政食堂”制度,不搞特殊,不搞例外,号召全县干部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廉政食堂”就餐,以实际行动支持“廉政食堂”建设。三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分别建立“一把手”负责制、考核评估机制、督查工作机制。镇纪委对本地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从重从严予以追究。四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展现亮点,发挥“廉政食堂”制度效应。推行“廉政食堂”制度后,实现了厉行节约,减少了铺张浪费,切实减轻了基层财政负担,减少了接待应酬,干部能腾出更多的精力用在发展经济、为民服务上,树立党和政府清廉务实形象,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桌腐败”问题,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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