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公安局快速破获两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3月26日,大悟县公安局在6小时内连续接报2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大悟警方通过不懈努力,21小时内抓获两名嫌疑人。

3月26日22时,大悟警方接到报警,108省道黄站段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

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 民警 汪帅:“我们赶到现场后,发现现场散落保险杠碎片,确定肇事车辆为大型货车,我们连夜采取南北中队协作,通过‘天网’监控筛排,锁定三辆货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经过排查,民警迅速锁定肇事车驾驶员,立即进行抓捕。在27日凌晨5时,警方再次接到报警,在大界线城关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

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 民警 汪帅:“通过监控我们发现,嫌疑车车身贴有某某门窗广告的字样特征,依托该照片沿线张贴悬赏公告,通过新媒体散发嫌疑人特征,扩大知晓率。”

据两起案件嫌疑人交待,发生交通事故后,认为可以利用夜色逃避处理,却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更为严重。

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 民警 汪帅:“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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