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二个一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县直各部门: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现就落实疫情防控“十二个一律”要求通知如下:

1. 外出务工、就学确需返悟人员在返悟前3天一律向村(社区)报备;

2. 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悟人员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对因瞒报、谎报经排查举报属实的费用自理,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所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一律赴定点发热门诊就诊,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一经发现直接关停直至吊销执业资质;

4. 药店一律不得向无医院处方患者出售退热、止咳药品;

5. 医疗机构接诊患者一律先询问旅居史,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不接受探视;

6. 进出公共场所一律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

7. 酒店住宿人员一律实名登记、询问旅居史;

8. 县内所有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9.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悟不出市不出省,就地过节;

10. 所有体育赛事、展览展销、演出活动、节日祈祷、庙会灯会等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11. 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一律控制在10人以下;

12. 红白喜事一律提前向村(社区)报备,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人数控制在50人以下。

大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