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海,大悟县人民法院宣化店人民法庭庭长,1999年2月参加工作以来,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首批入额法官,现年47岁的刘忠海一步一个脚印,坚守基层法庭22年,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平凡的岗位,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践行着一名基层法官的庄严承诺。
宣化店人民法庭地处鄂豫交界的口子镇,辖宣化店、丰店、黄站三个乡镇,辖区人口十三万左右。近年来,刘忠海年均办案近200件,各项审判绩效指标在全院法官中名列前茅。由于工作出色,个人也被省高院荣记 “个人二等功”,被评选为“全省最美基层法官”,被省高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他所在的宣化店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他的先进事迹多次在省市县电视台播出。
公正无私化矛盾,定纷止争促和谐
刘忠海认为,作为一名法官就应该始终将责任与担当记在心中,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他成立了假日法庭,在辖区三镇均设立了巡回审判站,利用节假日的休息时间下乡对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当场调解,为的是快速高效解决当事人纠纷。
宣化店镇年过七旬阳某为卧病在床的妻子高某购买很多不对症药品和保健品,每年花销数万元,又没有疗效,三个儿子屡劝不止。因三个儿子拒绝出钱买不对症药品,阳某便起诉了三个儿子,父子关系也急剧恶化,刘忠海数次协调未有进展。在总结失败原因后,刘忠海换一种方式做了协调工作。首先,和阳某父子唠嗑聊家常,回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奋斗历程,让他们感受血浓于水的亲情,对阳某的儿子说,“父亲是七十多岁的人,他也希望老伴能远离病魔,安度晚年,内心出发点是好的,你们要体谅二老的处境和难处”。接着去开导阳某,“儿子们都愿意赡养老人,愿意为母亲提供医疗费用,只是希望通过正规医院进行合理的治疗,你现在也是七十多岁的人,能自理就已经不错,没有更多的精力照顾老伴,将老伴交由后辈照顾吧!”通过情理法的阐释以及亲情感化,阳某跟儿子很快消除了误会和隔阂,就老伴疾病治疗和晚年生活照顾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父子间久违的亲情在他不懈努力下得以重新找回。
成立流动工作室,凝聚司法亲和力
大悟法院在丰店镇燕山村成立了以刘忠海命名的 “流动工作室”,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上门立案、就地调解等多种途径为偏远地区和出行不便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2018年,何某驾驶面包车与陈某(丰店镇燕山村人)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及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考虑到陈某伤势未愈出行不便,刘忠海主动来到陈某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经了解,陈某系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生活困难,在告知相应的法律程序后建议申请法律援助等救济途径,待伤情稳定后再到法庭起诉并申请做伤残鉴定。这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法律的温情。
敬业奉献担道义,铁骨铮铮显风采
法官是一份特殊的职业,虽然不是“官”,但却手握当事人利益归属的裁判权力,因此也容易成为别有用心者“贿赂”的对象。刘忠海对此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用自己的一身正气和两袖清风在人民群众心中赢得了良好口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尊严。
高某某等3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刘忠海庭前多次与保险公司代理律师沟通协调,促使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快速达成一致协议,3人的事故赔偿款也能迅速落实到位。事后,高某等3人向刘忠海赠送香烟,并想邀请法庭工作人员吃饭,遭到刘忠海的拒绝。他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次因拒绝吃请、说情而得罪朋友,他认为:“基层工作虽然有些辛苦,但看到经过自己的努力,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满意,这就是我最大的欣慰。”
二十二年的悠长岁月,把懵懂少年磨炼成了优秀法官,刘忠海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崎岖难行的山路,奉献给了淳朴善良的人们,奉献给了神圣庄严的法庭,用满腔热血守护着公平正义,用一片赤诚践行着司法为民。